大理市民,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最高可得20万元奖励_全球最资讯
全市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朋友们: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为更好地安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切实守好人民的“看病钱”“救命钱”,大理市医保局决定从4月2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线索活动。现向全市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问题线索,重点征集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
(相关资料图)
一、受理范围
(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等方式,违法违规获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为非定点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
(二)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1.盗刷社会保障卡及医保电子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
3.为非定点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
(三)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伪造虚假医疗服务票据,违法违规获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居民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四)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基金的;
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
(五)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二、举报奖励
凡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云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规定,给予500元到20万元不等的奖励。
举报电话:0872—2165226 0872—2255797
举报邮箱:dlsjjjgk@163.com
举报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大理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大理市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收),邮编:671000。
大理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
来源:大理市医保
编辑:韩玉婷
值周:张辉 杨丹妮
主编:李胜